本课题的研究成果非常有价值、有意义,不仅可以让全球公众了解中国软件盗版的真实情况,而且为有效调整和实施软件产权保护政策,发展中国软件产业提供决策依据,必将有效促进中国软件产业的发展。
互联网实验室承担本次中国软件盗版率调查研究课题。本次调查是在2005年专项研究的基础上,连续第二年开展的专项研究。中国软件盗版研究结果是行业内诸多学者和专家近半年的调查研究成果,在会上由专家组对课题研究成果进行评审,并面向媒体发布2006年度中国软件盗版率数字。<详细> <2006年度中国软件盗版率调查报告-简版下载>
互联网实验室,由方兴东、王俊秀创立于1999年8月,目标是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创新智库和高科技孵化器。
时间:2007年5月14日(星期一) 9:00-12: 00 地点:北京友谊宾馆 友谊宫二层会议厅 主办单位:互联网实验室
盗版软件折算市值分类比例
按折算市值计算的价值盗版率: 1,按折算市值计算计算机软件盗版率为53%; 2,按全部软件产品潜在市场价值计算盗版率为36%; 3,按整个软件产业潜在市场价值计算盗版率为24%; 计算机软件套数盗版率: 1,按收费计算机软件计算总体盗版率为63%; 2,按全部计算机软件安装套数计算的套数盗版率为20%; 3,不考虑是否收费计算套数盗版率为89%; 4,单位用户和个人用户按收费计算机软件安装套数计算的盗版率分别为:39%和78%;
2005年度中国软件盗版情况调查报告发布会
1,按市值计算盗版率为26% 2,按安装软件套数计算盗版率为26% 3,按安装的收费软件套数计算盗版率为66% <<< 详细《2005年度中国软件盗版率调查报告》下载
2005年数据: BSA:2005年度中国软件盗版率86%;
2004年数据: BSA:2004年度中国软件盗版率90%; 信息部知识产权中心和中国软件行业协会:2004个人用户盗版率85%;单位用户盗版率65%。
2003年数据: 中山大学:2003年广东省企事业单位盗版率60%。
2002年数据: BSA 统计数据:越南94%;中国92%;俄国87%;印度70%;台湾53%;日本37%;美国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