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坚决反对放任盗版,盗版有理的极端观念;我们也要反对以好莱坞为代表的过度保护的版权激进主义思想。我们必须在两个极端之间,寻找真正合理的保护机制。 好莱坞以自己企业利益为目标,寻求知识产权不断强化的保护,对他们而言合情合理。但是对于中国而言,对于中国互联网而言,由于中国整体处于发展中阶段,所以我们的知识产权制度和观念绝对不能以美国为参照,更不能以好莱坞的思想为参照。 在美国,谁在挑战好莱坞的激进思想?EFF、莱斯格、Gillmor……
对用户下手可以获大益的其实只有极少数跨国公司而已,比如微软和几个好莱坞娱乐巨头。难道一个国家的政策就主要是为他们服务和效劳吗?<详细> 劳伦斯·莱斯格:互联网创新濒临毁灭性围剿的思考
劳伦斯·莱斯格(Lawrence Lessig)
劳伦斯·莱斯格(Lawrence Lessig)教授在《思想的未来:网络时代公共知识领域的警世喻言》与《代码:塑造网络空间的法律》这2本书中,所表现出来的斗士一般的思想和警世权威使得他之于“互联网时代最重要的知识产权思想家”、“互联网最具影响力的25人”、“数字世界的保罗·李维(Paul Revere)”等诸多称谓,享之无愧。
此两册书籍所带给我们的思考是:面对知识产权的无限制强化所带给互联网的未来发展的严重后果,全球人对互联网的未来必须作出选择。而这个选择将决定全球互联网继续创新发展,还是窒息而死。这个问题对中国现在,全球今天,无疑是最迫切、最适时的精神震撼和反思。
米切尔·卡普尔:Lotus、EFF创始人
80年代中期,卡普尔与盖茨是美国软件业的双子星。1982年创办Lotus公司,并担任CEO。卡普尔发起创办的电子边疆基金会(EFF),称为是计算机业的美国公民自由协会(ACLU)。卡普尔也因此成为80年代和90年代最具影响力的计算机人物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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