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民的败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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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互联网最基本的自由将丧失,每一个使用链接的人都将失去基本的法律安全感。以后任何人在使用“链接”功能的时候,都必须要有法院一样的鉴别能力,能够判断被链接的内容是否非法。否则,就不要轻易使用“链接”功能,因为一旦被链接对象属于非法,你也将受到法律制裁。 |
| 雅虎败诉唱片公司 免费MP3时代将终结? |
| 持续多年的传统唱片业和音乐搜索网站间的对抗有了一个初步结果:像雅虎这样的搜索网站如果不与唱片公司合作,就要关闭绝大部分音乐试听和下载的搜索服务,这很可能导致互联网免费音乐下载的时代面临终结。[详细] |
| 》》》网民提问: |
1。我在我网站上弄一个链接到其他网站得链接显然不算侵权?
2。那么我把他的链接放到我的某个网页的frame里面算不算侵权呢?按道理也是一种链接啊
3。我把他网站上的内容摘录一部分到我的网站上,并提供一个链接过去算不算侵权?那么baidu / GOOGLE就侵权了 |
| 中国互联网的败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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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一审判决的逻辑能够成立,不仅音乐搜索,也包括网页、图片、资讯搜索等整个搜索行业均将遭受毁灭性打击。如果每个权利人按照这个逻辑来行使权利都可以得到法院的支持,那么,所有的搜索引擎商将根本无法继续生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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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缺少相关的法律规范,搜索引擎双韧剑的作用日益明显。在大众得到最低成本的信息的同时,这些信息的权利人却认为自己的利益受到了伤害;而搜索引擎也经常成为侵犯版权的“替罪羊”,而使用搜索引擎的广大网民的权利受到了间接的损失。甚至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也受到怀疑。[详细] |
| 》》》相关阅读:《E时代的盗火者》 |
| 少数大公司为了谋求自己的利益,正在以保护私有财产的旗号,制定一系列新的法律法规,瓦解互联网继续创新的活力。“是谁被掠夺了?是你!是我!是谁赢了?是那些贪婪的无止境的媒体巨头,他们正用本来早就应该属于公共领域的作品掠取数十亿美元的财富”。<详细> |
| 国家的败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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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国家的最高利益,为了人民的根本利益,我们只能打赢不能打输这场战争。可是,如果我们对于这场战争认识不足,那么我们在这场战争中就必输无疑。“我们是一座分裂的国家。”一边是那些主张完全控制版权的人,另一边则是支持创新共享自由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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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识产权政策的建立,对人类的发展起了巨大推进作用。但是在帝国主义和霸权主义的操纵下,知识产权的主要作用从促进人们创新转向了封锁发展中国家向上发展的高高阶梯。[详细] |
| 》》》相关法律 |
| 数字千年版权法案(DMCA) |
附:“废除数字千年版权法案(DMCA)请愿书”和“对抗软件专利权请愿书”(英文) |